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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05-05-24 作者: 社科联办公室 -
2005年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实施办法
一、本实施办法按《柳州市社科联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二、几点说明:
1.有意承担课题研究的学会(课题组或个人),须向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柳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于6月6日前报到柳州市社科联学术编辑部。经评审,符合条件者,6月15以前发给书面认可通知书。
2.重点课题每个选题由社科联资助经费8000元;一般课题每个选题资助经费6000元。
3.先下发课题经费的50%,经审查课题完成后再下发其余的50%。如未能按时按质完成课题,则不予发放其余的课题经费,且追回已发放的课题经费,并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4.所有课题成果应在首页左上角注明“柳州市社科联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成果”字样。
5.承担课题的单位(课题组或个人)须与社科联签订有关协议书,提交课题成果时,需打印A4规格的正文文本清稿一式10份连同电脑磁盘一并提交。
柳州市社科联
200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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