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科联开展中央、自治区有关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文件学习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 2017-09-18     

根据市纪委《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自治区有关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文件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柳纪发〔201718号)要求,市社科联党组充分认识本次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将本次活动作为巡视整改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内容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召开班子会,党组书记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带头学习,扛实抓牢“主体责任”;二是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科室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督促指导,坚决防止敷衍应付、走过场,做到学深悟透;三是拟定学习教育活动方案,按照市纪委要求分阶段推进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一是采取个人自学,及时将相关文件复印至每名党员干部手上,做到人人知晓、深刻领会;二是进行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通过班子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就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了表态;三是开展集体学习,912日下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党组成员分别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124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规定》(桂办发〔200730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桂纪发〔20162号)、《研究落实有关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措施问题会议纪要》(桂纪风〔201713号)。

三、积极研究整改。召开领导班子会,深入分析本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动对号入座认领责任,以学促做,积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自觉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使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按照自治区、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并结合7月份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到市社科联开展巡查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党组成员主动认领任务,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做好上报工作;三是切实做到严格执行规定不碰高压线,不留死角地发现问题和及时准确地纠正问题,严格监督检查,持续加压,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单位内部形成凝心聚力、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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