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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社科联[2005]12号(关于组织广西社科学习考察团)
发布日期: 2005-06-28 -
柳社科联[2005]12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社科联《关于组织广西社科学习考察团赴陕西、宁夏、甘肃等省区学习考察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增进我市社科界专家、学者及社科工作者与区外同行的学习和交流,现将自治区社科联《关于组织广西社科学习考察团赴陕西、宁夏、甘肃等省区学习考察的通知》转发你们。望接此通知后,根据你会实际,抓紧组织报名,确定参加人员后,于7月8日(星期五)前将《回执》报市社科联学会部。
联系电话:2828567;联系人:赵芬兰。
柳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05年6月27日
主题词:转发 自治区社科联 学习考察 通知
市社科联办公室 2005年6月27日印发
(网络传输)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组织广西社科学习考察团赴陕西、宁夏、甘肃
等省区学习考察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西社科界与兄弟省区社科界的联系与交流,学习兄弟省区社科工作的先进经验,促进广西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经自治区社科联领导同意,我会拟于2005年7月中旬组织广西社科学习考察团赴陕西、宁夏、甘肃等省区进行学习考察活动(南宁金展友好交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这次活动的协作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察内容形式
1. 请兄弟省区社科联介绍先进经验;
2. 就社科联、学会工作怎样在新形势下发挥积极作用进行专题交流研讨;
3. 交流学习贯彻2004年中央3号文件精神情况;
4.参观考察延安等革命圣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二、参加人员
1.各市、高校社科联有关人员;
2.广西社科联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3.对社会科学有一定研究的各界人士。
三、报名时间和行程
1.接通知后,请参加者将“回执”于6月30日前报到广西社科联外联部,具体出发时间另行通知。
2.从桂林乘机飞往西安,然后在陕西、宁夏、甘肃等省区学习考察,再由西安乘机飞返桂林,整个行程共14天。
四、费用
1.每人交人民币6800元。费用含学习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参观考察费。
2.所需经费请报名时一同转到南宁金展友好交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便确认和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地址:广西社科联外联部(南宁市新竹路5号)
邮 编:530022
电话(传真):0771—5869797
联 系 人:何 明 梁成洪
户 名:南宁金展友好交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2102103109300024364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星湖分理处
附:参加“广西社科考察团”报名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广西社科学习考察团报名回执
姓 名
年龄
性别
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注:此回执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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