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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柳州市书法艺术院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3-11-07 -
柳州市书法艺术院:
你会报来《关于成立柳州市书法艺术院的报告》等有关成立材料收悉。经审查你院筹备成立期间,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筹备工作,拟定章程草案、产生组织机构、落实办院场所、出具验资报告等事项。
经研究,我会同意成立并作为柳州市书法艺术院业务主管单位。请及时到市民政局办理注册登记后,按照你院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组织开展活动。
此复
柳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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