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数码影像文化艺术学会举办柳州“天龙杯” 时尚模特暨摄影大赛

发布日期: 2006-07-21          作者: 市数码影像学会

  为了丰富我市市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展现柳州市民开拓、进取的精神,追求美好、时尚、高雅的风采,柳州日报、柳州市数码影像文化艺术学会、柳州天龙大酒店将共同主办柳州“天龙杯” 时尚模特暨摄影大赛。

 

附:

柳州“天龙杯”时尚模特暨摄影大赛参赛细则

 

 

一、    大赛时间:

1、          报名时间:2006年7月20日—8月20日

2、          比赛时间:2006年8月5日---8月25日(含初赛、复赛、决赛)

二、     报名地点:柳州天龙大酒店

三、     比赛地点:柳州天龙大酒店19楼多功能厅、室内游泳池,市内公园

四、    参赛条件:

(一)摄影模特组:

1、          参赛选手必须为女性公民,年龄16-30岁,身心健康,遵守中国法律和本次大赛规则

2、          比赛着装:本次比赛分为休闲装、晚装、泳装。服装自备。

3、          参赛选手报名时需填写参赛报名表。并交2寸免冠半身照片1张,全身照片1张,艺术照片1张或数张。不收参赛费。选手参赛时请带参赛证及号牌。

4、          参赛选手照片将在本学会网站上发表,并在天龙大酒店展出。柳州日报、柳州市数码影像文化艺术学会、天龙大酒店对参赛选手所有照片一并拥有该肖像使用权。

5、          比赛期间,未经组委会同意,参赛选手不得擅自外出拍摄与本次大赛内容相关照片。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6、          组委会向模特经纪公司推荐参赛模特,向企业推荐参赛模特为形象代言人。

(二)摄影组:

1、          参赛选手需为合法公民,遵纪守法,爱好摄影艺术并具有相应的摄影技术和艺术技巧。

2、          参赛时填写参赛表及交报名费100元(含全程摄影),并领取拍摄证。

3、          参赛名额为80名,摄影艺术家及本学会会员优先考虑。

4、          比赛期间,未经组委会同意,参赛选手不得擅自带参赛模特外出拍摄。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5、          摄影参赛者必须遵守大会纪律,服从管理与安排。

6、          参赛作品在比赛期间上交大赛组委会在柳州日报和网上发表及展出,同时备评。参赛作品需有创意、有新意、有个性。具有一定艺术水平。

五、    评委:由在国内外获众多奖项的摄影家和摄影评论家联合组成。

六、     奖励:本次大赛对摄影模特组设立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3000元奖品或奖金,二等奖2名,奖励价值1000元奖品或奖金,三等奖3名,奖励价值500元奖品或奖金,优秀奖10名,奖励奖品。摄影作品组设立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1000元奖品或奖金,二等奖2名,奖励价值500元奖品或奖金,三等奖3名,奖励价值200元奖品或奖金,优秀奖20名,奖励奖品。

七、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天龙杯”时尚模特暨摄影大赛组委会所有。

“天龙杯”时尚模特暨摄影大赛组委会

200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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